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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名称 | 科目 | 价格 | 课程内容 | 配套资料 | |
单科 | 四科 | ||||
管理制度与政策 | 网络: 480 | 网络:1580 | 串讲、预测考试重点、难点,浓缩考试范围,以专题形式与记忆方式集中突破考点,把握考试方向和趋势,适用于基础较好的考生。 | ||
考前冲刺班 | 物业经营管理 | 《优路内部权威资料》 | |||
1天/科,共4天 | 管理综合能力 | ||||
物业管理实务 |
颁证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资格考试科目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物业管理实务》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物业经营管理》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