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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自考本科"行政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由复旦大学和上海市自考委联合签发本科毕业证书
成绩优良者,可授予复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专业介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熟悉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较扎实的行政管理理论知识,能较好地应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行政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外语水平。
课程设置
领导科学 、西方政治制度、 公务员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企业管理概论、 财务管理学 、行政组织理论、公共政策、 社会学概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注:大专生报读,需加考英语(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三门公共课。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开课日期:
报名电话:021-56478635
颁发证书
通过所有课程的考试,由复旦大学和上海市自考委联合签发本科毕业证书,
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由复旦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专业优势
复旦大学是行政管理专业的主考院校。学校充分发挥大学的师资和资源优势,全部课程均由专业教师授课,并严格按照复旦大学的教学体系对学生进行科学的管理。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取得了单科考试通过率80%以上的好成绩。本科毕业论文成绩优良者,可授予复旦大学学士学位。
市场紧缺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因为具备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所以就业方向一般为: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及科研工作。
人才专业化已是新形势的客观要求。因此,现有的行政管理职业无论政府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都需要行政管理专业人才。这无形之中为本专业人才就业创造了较大的就业机会。另外,从量上而言,随着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新企业的不断建立,老企业不断扩大,七分管理三分市场。因此,企业等单位增设行政管理人员职位便成为大势所趋,这从量上增加了本专业人才的就业机会。从目前来看,本专业人才需求量正呈上升趋势。
全面发展
在未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国家必将给予择业者以充分的择业自由。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鞭策劳动者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增加人力资本投入,从而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也必将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将不得不凭借自己的劳动能力以及职业意向参与就业竞争,在市场上寻找工作,并有权根据自身能力和意向的变化进行流动。从理论上而言,劳动者对于所有的职业都有平等的机会,没有人为的限制,但在现实中也有许多因素影响公平竞争,其中劳动者自由择业上的最大影响因素就是职业能力,劳动者就业受到职业能力的客观约束。
因此,具有专门的理论知识和能力,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才就业中就拥有相对优势。而展望未来,行政管理专业对口行业的发展正日新月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飞速发展,提供给本专业人才以巨大的就业机会。因此,从近期来看,本专业人才的就业率在有着巨大需求的社会中将一直呈上升趋势。
| 课程设置 >> |
|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独立本科B030302)学分备注1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公共课2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30015英语(二)14 40034社会学概论6 5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6 60316西方政治制度6 71848公务员制度4 80318公共政策4 90319行政组织理论4 100320领导科学4 11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7 选修课0277行政管理学6非政治学类专业必考0312政治学概论6选修课0321中国文化概论5政治学类专业必考0322中国行政史5 6999毕业论文 总学分71学分 【政治学】类专业范围如下: 1、政治学 2、政治学与行政学 3、行政管理 4、人事管理 5、思想政治教育 6、国际政治 7、外交学 8、市政管理 9、乡镇管理 10、后勤管理 11、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 |
| 免考办法 >> |
| 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免考说明1免考说明23708中国近代史纲要2通过①至④中任何2门及以上,可免考3708和3709通过①至④中任何1门,可免考3709,但须报考3708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①毛泽东思想概论?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或"政治经济学"(非财经类))③哲学④中国革命史(或"中共党史") |
| 说明: |
1.已通过原高教自考"行政法学"课程的考生不能申请免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但可不报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用报考选考课程的方式补足总学分和总门数。 2.已通过原高教自考"逻辑"课程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普通逻辑"课程。 3.高教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中的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报考其专科专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相同课程。 4.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公共外语,但必须选择加考3至4门其他选考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免考公共外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位。 5.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其中,非政治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报考"行政管理学"和"政治学概论"两门选考课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