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类热点网络课程
- 暂无相关热门网络课程
南京大学自考专升本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 ||||||||||||||||||||||||||||||||||||||||||||||||||||||||||||||||||||||||||||||||||||||
|
| ||||||||||||||||||||||||||||||||||||||||||||||||||||||||||||||||||||||||||||||||||||||
|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升本2020218)考试计划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高等教育学历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段),是遵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关于人才培养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精神,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而设置的。其目的是为了培养和造就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创新理念的专业人才。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对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 本专业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同时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课程合格成绩与学分,通过相关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给发给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本科毕业生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学位授予要求 学位要求课程:英语(二)、工作分析、招聘管理、绩效管理、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凡全部课程考试合格且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其英语(二)课程和其它五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者可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主考学校发给学士学位证书。 四、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政治思想方面: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人文修养和科学素养以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业务能力方面: 要求应考者通过该专业的系统学习,毕业后成为能在各类公司、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学校中从事人才测评和遴选、根据人员的不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对人力资源加以调配和组合、进行生涯规划的指导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专业基本要求: (1)掌握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了解我国经济社会宏观政策和国内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新动态和新趋势。 (3)掌握人力资源招聘、人员素质测评、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等技术和方法,具有较强的解决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报考条件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六、考试方法 1.各门课程考试均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 2.除按照省自考办规定可以免考的课程外,应考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免考某一门课程。 3.各门课程原则上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笔试为150分钟。考试定于每年的4月、10月举行。 4.各门课程的考试内容、要求和实际难度以及实践环节、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 5.考试命题均按照各门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的要求进行,适当安排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两个层次的比重,做到既能考核理论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又能考核对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 6.应考者在本科段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应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的选题由主考学校公布,也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自定题目,但需经主考学校审定。毕业论文需经审查答辩后评定成绩。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应考者应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凡经发现毕业论文为抄袭或他人代写者,毕业论文成绩为不及格。毕业论文成绩为不及格者不能获得本科学历。 七、课程设置与学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