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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及适用范围:
A. 应届、历届高考落榜生,应届、历届中专、职校、高职毕业生学历深造的首选渠道;
B. 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学历依据;
C.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职称/职业资格评定的学历依据(经济师系列、会计师系列、注册会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律师、 ---建造师、建筑设计师、项目经理等);
D. 外省市专业技术人才申请办理上海市户口、上海市居住证的学历依据。
E. 符合学位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二、学制与颁发证书
1、实行完全学分制(专升本71学分,大专专科76学分),学籍八年内有效。
2、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专/本学制两年。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教育部门统一电子注册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以查询。
3、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学生达到授予学位的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可获得合作办学院校授予的学位证书。
三、招生专业
本科:行政管理、计算机、会计、土木工程、
专科:行政管理、法学、会计、计算机、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
四、教学班制
1.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同时为确保教学效果,原则上每班控制在25人以内。
2. 部分公共课以大型讲座为辅导模式,人数约40人。
五、入学程序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及入学考试者,接到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及《注册须知》,办理注册、交费手续、领取《学生手册》、课件光盘、教材等。(报名者需参加由中央电大组织入学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择优录取的依据)
六、报名资质
高起专:具有高中、职高、技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者;
专升本: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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