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金融学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在全国院校排名第四位,具有硕士、博士授予点,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培养具有全球化视野和国际化经营素质的高级金融人才,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在上海举办金融学(含银行、投资、保险、金融工程、国际金融方向)研究生班,符合条件的可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
专业与学制
金融学;学制1.5--2年。
招生条件
免试入学、资格审核;大专工作3年及本科学历者均可参加学习(参加学习并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须具有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
类别 |
课程名称 |
授课学期 |
总学时 |
学分 |
专业必修课 |
财政理论研究 |
1 |
36 |
3 |
西方经济学 |
1 |
36 |
3 |
国际经济学 |
1 |
36 |
3 |
金融工程 |
3 |
36 |
3 |
专业学位课 |
货币银行学 |
2 |
36 |
3 |
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 |
2 |
36 |
3 |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
3 |
36 |
3 |
保险理论与实务 |
3 |
36 |
3 |
专业选修课 |
公司理财 |
2 |
36 |
2 |
比较金融制度研究 |
2 |
36 |
2 |
证券投资学 |
3 |
36 |
2 |
培养环节 |
结业小论文 |
3 |
3 |
2 |
报名及录取
1.填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二寸彩照三张、一寸彩照一张。
2.上述材料备齐后,报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发给入学通知书。
报名时间
2009年9月,额满为止。
学习方式
由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选派教学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授课,每个月上1门课程,学员利用双休日2-3天的时间学习,不影响工作。
学位与证书
具有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者,通过国家教育部同等学力申硕统一考试外语、学科综合考试),可申请进入硕士论文写作阶段,通过答辩后,按国家规定由厦门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国家学位办统一监制、统一编号)。
根据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要求,经过考核,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专业课成绩均合格,达到规定学分者,颁发《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以上证书,可作为学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的参考依据。
申请硕士学位的5个必要条件
* 学士学位获得之日起3年以上; * 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 通过厦门大学组织的课程,每门课程修满学分并考试合格; * 通过厦门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 * 在全国统一刊号的期刊上发表一篇不少于4000-5000字以上的学术文章。
报考时间:每年3月,考试时间在每年5月—6月期间。
学习与考试
* 所有课程在上海,单科考试、学位科考试均在上海进行。 * 学分四年有效; * 共有四次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机会; * 三年内预约选听厦门大学在上海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特色课程
* 不定期举办金融实务讲座
* 国学讲座
学习费用
学费18000元,教材、资料、考试等费用800元,报名费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