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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资格:
1.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中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
2.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
3.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本科学历,专职经历3年以上;或大专学历,专职经历5年以上。
·考试和证书:
考试方式采取知识鉴定、技能鉴定和口试(四级无口试)相结合,分三场考试(四级分两场),鉴定时间为每年四月、八月和十一月中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职业标准进行鉴定,由上海市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鉴定通过后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免费为参加培训的学员办理应试鉴定申报手续。
·教材和课程:
培训教材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指定参考教材,结合依据考试当季而编制的强化复习资料和讲义。
培训课程结合本部教学经验分为“专题讲座”和“应试辅导”两部分,模块的内容基于分级而逐级加深。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规划(含专业基础知识)、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专业英语(仅限三级、二级)196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鉴定成绩仅供参考,不列为鉴定通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