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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在上海拟招生公共管理(发展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3、参加课程班学习并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具有扎实的管理学理论基础、掌握专业所需理论、熟悉公共管理的专业人才。
2、帮助学员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分析发展问题,特别是国家发展战略及其政经环境的问题,特别着重很强的运用经济学、管理学的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经济运行和发展过程中的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的技能。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随报随学
2、报名地点:上海徐汇区番禺路667号南洋大楼2G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带*号为申请硕士学位需参加综合考试的必考课)
(1) 政治学原理* (2)公共政策分析* (3)组织与管理专题研究*
(4) 行政管理学专题研究 (5)政府绩效管理研究 (6)行政法专题研究*
(7)社会调查的理论与方法 (8)技术创新与发展* (9)政府经济学*
(10)现代行政领导学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
2、考试方式:(1)、录取时确定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专业基础课和学位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它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2)、不申请学位的人员,全部课程由各院系组织考试。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或两年)。
2、学费为20000元,在第一年入学注册时一次交清。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不包括申请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十、申请学位及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
2、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我院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题库式闭卷笔试形式)为学位课程考试,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由我院到研究生院统一办理手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我院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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