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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考试押题班
考试性质:
是国家统一执业资格考试,是对建筑施工领域管理人员的强制性认证。所谓强制性就是:要从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必须先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生源市场:
涵盖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等十四个专业方向,涉及面很广。
管理组织部门:
建设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由人事部负责组织,每年第三季度统一考试。
建立背景:
1、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是深化建设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2、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完善建设工程领域执业资格体系的重要内容;
3、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
4、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是与国际接轨、开拓国际建筑市场的客观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考试制度: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考试课目:
建造师考试科目分两部分:1、综合知识和能力;2、专业知识和能力。
一级建造师综合知识与能力考3个科目,即: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与能力考1科目,即: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突出各专业的特点。
专业的划分:
建造师共分为14个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与城市轨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注册要求: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有效周期: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20日
考试时间:2013年9月底10初
报名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专科以上学历;
2、建筑类相关专业;
3、专科毕业5年工作经验、本科毕业3年工作经验、硕士毕业1年工作经验;
报名材料:
1张1寸、两张2寸彩色相片,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最高学历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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