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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管理师(Certified Brand Management Professional,简称CBMP),是指从事品牌规划、品牌建构、品牌推广、品牌运营等工作的专业人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和日益发展,品牌消费时代已经到来,品牌力已成为企业的核心力。众多企业的市场部、营销部、企划部等相关人才奇缺。据初步估计,未来10年内,品牌管理人才缺口逾100万人,是我国又一热门新职业。
【大事记】
2006年5月12日,商务部印发《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商运发【2006】236号),明确指出“把品牌管理人员的培养作为‘人才强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制定品牌人才队伍培训活动,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学习和培训”的相关要求。
2006年7月26日,商务部印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建函【2006】76号),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起草的《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经过商务部认真审核,列入2006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是目前国内唯一经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关于品牌管理专业人员评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
2006年8月15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印发《关于开展品牌管理专业人员职业状况调研的通知》(中商会培【2006】20号),为今后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做好基础工作。
2006年9月2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品牌管理师作为第七批新职业之一正式向社会发布。
2006年10月12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印发《关于开展品牌管理师职业培训的通知》(中商会培【2006】X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品牌管理师职业培训,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起草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和实施。
【认证标准权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商务部印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起草的《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作为“十一五”规划和商务工作的重点,已列入2006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是目前国内唯一经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关于品牌管理专业人员评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
【考试机构权威性】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前身是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所属的“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成立,现为中国商业联合会直属单位,是国家批准的负责全国商业流通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和鉴定指导工作的专门机构,也是中国商业联合会执业(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和管理机构,同时是国家教育部主管、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的《中国考试》杂志的协办单位。
【颁证机构权威性】
中国商业联合会,前身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中国商业联合会接受政府委托,直接管理13个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举办的事业单位;代管38个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务主管的全国性专业协会;主管32家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
【申报资格条件】
有志于从事品牌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加品牌管理师认证培训: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