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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确定考试原则,制定考试大纲、规则,统一命题;指导、监督各地海关具体实施考试,处理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阅卷,公布考试成绩;管理各海关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事宜。直属海关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具体实施考试;受理、审查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培训目的:
报关是一种知识性广、技能性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综合性智力劳动。通过培训,可以使您熟悉掌握海关的基本法规、海关监管制度、海关操作程序、进出口贸易估算、进出口公司、外贸运输保险以及英文知识。
培训特色:
实用性:职业培训不同于院校教育,职业培训更强调实用性、前瞻性、可操性,以拥有实践经验和丰富理论研究的 讲师担当,进行专业化的课程设计,以实务研讨、案例研修为主,既注重实务操作,又有助于建立稳固的思考处理问题的框架。
针对性:企业培训,必须注意国情和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课程是吸收国内外先进理论和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充分结合中国企业发展现状,既有前瞻性,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系统性:培训课程从报关运作的系统性出发,不仅开展有广度的总体培训,而且开展有深度的各作业环节的培训,做到点面结合,自成一体。
颁发证书:
考试合格由海关总署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课程介绍:
国际贸易实务
进出口单证实务
报关实务
税则归类
报关英语等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海关总署2006年第22号公告的规定,报名参加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因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严重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3.因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被海关依法撤销报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4.曾被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并被撤销报关员资格、吊销资格证书,不满3年的。
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考生应当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准考证主证,并按照公告规定及时到有关海关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当如实向海关交验下列证件:
(一)准考证主证;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现场确认的考生,应当于考试前1个月内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副证。考生凭准考证主证、副证及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