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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营养师招生简章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劳部发[1994]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目前,我国的营养专业人才十分紧缺,公共营养师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医疗卫生等机构的相关岗位;学校、幼儿园、养老院、机关、企事业机构;宾馆、酒店、餐饮的专(兼)职营养师;健身中心、美容院、社区的专(兼)职营养指导;体检中心、健康管理公司的专(兼)职营养师;营养健康相关杂志平媒等人群均需参加学习。公共营养师可以针对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做营养咨询、指导工作。公共营养师不仅可以在社区发挥重要作用,还可为企业员工、白领、高级管理人员、运动员、家庭提供教育、辅导、指导等服务。
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3)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培训主要内容:基础营养学;社区营养学;疾病营养学;食品营养学;配餐营养学;美容营养学;运动营养学;药膳营养学等。
证书颁发:鉴定考试合格的学员将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认可、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所有获证学员资料都可以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查询。
收费标准:中级:2800 元;高级:3800 元。费用含报名费、教材费、鉴定费、往返鉴定地交通费、住宿费、管理费、培训费、证书等费用,不再另行收费。第一次考试不通过,免教材费、培训费,可继续参加培训。
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工作证明(公司盖章)(格式:兹有我公司-----已从事营养工作-----年,特此证明。)
4、蓝底、免冠近期照片1寸、2寸各3张。
本校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育婴师、保育员、化妆师均为政府补贴项目。沪籍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协保人员享受100%的政府补贴,沪籍在职人员可享受50%的政府补贴;非沪籍缴纳保险人员享受50%的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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