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部门批准的专业营养师培训学校 上海第52期“公共营养师”周末培训班即将开课! 真正小班授课,更多交流,更多互动!
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劳动部)颁发《公共营养师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主要依据,全国通用,受劳动法保护,真正权威!
至2011年,丁盛人才已培养了数以万计的职业心理咨询师营养师育婴师等培训项目。云集了国内众多心理学、营养学专家、育婴专家,教授,积累了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为学员提供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多媒体教学。
在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口碑和较稳定的生源,为学员在学习中提供众多的交流活动,为毕业学员提 供实习指导、从业支持和继续教育,所发证书均在国家官方网上可查。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2005年10月25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第四批11个新职业。公共营养师在众多营养师(营养师、营养保健师、营养管理师、国际注册营养师)中脱颖而出,作为唯一正式的职业种类和名称进入国家职业大典。
2007年1月1日,《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劳动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开始相关统一鉴定工作。《公共营养师》是唯一纳入国家职业标准并正式颁布职业名称。是营养认证行业中有《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作为法律依据的营养职业之一。
《公共营养师》是根据目前中国居民营养问题日益突出,政府酝酿《营养立法》之际推出的新兴高薪热门职业。
即将出台的我国首部《国民营养条例(草案)》规定,所有的幼儿园、医院、学校、酒店、饭店、单位食堂等都要配备专业营养师。据此,1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其菜肴不再由厨师配制,而是在营养师的指导下,共同完成食谱的搭配、调理等工序,以保证用膳者的合理营养搭配。
已出台的《直销法》对从业人员做了严格的持证上岗要求,规定只有持有营养师和医师资格的从业人员才可以销售保健品。 为此,北京大学医学院教授、中国营养学会专家、协和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联合成立普为营养学院,开展“公共营养师”的培训工作,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考试通过后,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者上岗、从业的凭证,受劳动法保护,权威的公共营养师证书,含金量高)。
一、培训内容 1、培训教材 国家劳动部指定教材:《公共营养师(基础知识)》、《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2、具体内容 医学基础,中医基础与营养,营养基础,食物营养与卫生学,人群营养,营养学专业技能,营养与疾病,营养与体重控制,营养与美容,营养与运动,健康管理。
二、招生对象 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医院营养保健科室人员、相关临床科室人员;学校、幼儿园、社区中负责膳食工作或从事营养与健康教育工作的人员;医药、营养保健品、食品、餐饮企业及美容、直销、健身、保险(寿险)等行业人员、高级管家;有志于全职或兼职从事营养健康工作或对营养、保健、健康知识有浓厚兴趣,希望系统学习者。
三、就业方向 相关行业的专业人才极度缺乏,就业机会多。 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医疗卫生等机构的相关岗位;学校、幼儿园、养老院、机关、企事业机构;宾馆、酒店、餐饮的专(兼)职营养师;健身中心、美容院、社区的专(兼)职营养指导;体检中心、健康管理公司的专(兼)职营养师;营养健康相关杂志平媒等。 四、培训师资 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营养学会、瑞金医院、华东医院等资深专家、教授、主任医师联合授课! 北京大学教授、协和医院专家不定期到上海举办健康讲座。
五、证书待遇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合格后,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公共营养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证书,与职称并轨,相当于工程师级别,是国家对个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权威认证。作为劳动者上岗、从业的凭证,受劳动法保护,权威的公共营养师证书!含金量高!)。
所有获证学员资料都可以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查询。
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简介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说明(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与其他证书的区别是什么?
目前国内的各种证书五花八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这些证书最大的区别在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条规的形式,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由政府认定和的机构来实施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在全国通用的国家证书,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的国家证书。
2、如何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
3、是否存在地方性职业资格证书?
没有。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地方职业资格证书的说法。所有的职业资格证书都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由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核发证书,属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并可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与毕业证书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实行的是双证书制度,毕业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都是求职人员的应业凭证,求职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就业。
5、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什么用处?
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是要对“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安全的消费者利益的工种(职业)”实行准入控制。未经过职业培训或培训,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在国家规定就业准入工种(职业)范围内就业,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介绍和招用。对违反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简单的说,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求职人员,一是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二是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介绍。
6、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社厅发[2000]12号(2000年7月1日)《劳动法》第八章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想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该证书具备法律效力,出国、司法、公正有效。
7、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国家主管部门是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实施项目清理的规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批准和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列为两个行政许可项目,发证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由原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国家职业名称,列入国家职业大典,确立国家职业标准,建立国家考试大纲和题库,组织国家统一考试。
8、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防伪说明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有如下防伪标识: 1、证书内页采用隔色彩红印刷; 2、证书内页的底边采用RSBZH浮雕印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词汉语拼音大写的声母); 3、证书内页使用ZHYZG水印纸(内页周围有缩微文字,用肉眼看只为一条线,而用15倍以上的放大镜可清楚看见其中的字母); 4、内页第二页套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章; 5、封二彩红下方8-10毫米处有无色荧光显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 6、内页第一页的国徽有红色荧光; 7、证书内页第三页发证机关加盖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专用章”,在照片上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防伪钢印。
八、开课 上海第五十二期公共营养师周末培训班即将开课! 开课时间:2011年9月11日 (周 日) 上课地点: 上海徐汇区斜土路791号(近打浦桥) 注:同班型课程,2年之内免费循环听课(考试后也可免费重复听课)
九、申报条件 1、公共营养师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 2) 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3) 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公共营养师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 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 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您的报名条件不符合? 十、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试题均为笔试,每门成绩均达到60分为考试通过,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收费 吃出来的健康 为了更好的生活 1、轻松取证班(15天)(包括:营养美容、营养运动、营养体重控制等内容) 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学费2900元人民币。 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学费3800元人民币。(团队价格可享受极低优惠) ***费用含教材、培训、考试、证书等费用,不再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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