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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考试简介
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所以《会计法》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两个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初级资格。
会计职业考试报名条件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课程安排
课程名称 | 科目名称 | 课时 | 科目单价 | 优惠价 |
会计初级职称 | 初级会计实务 | 64课时 | 490元 | 890元 |
初级经济法 | 64课时 | 490元 |
注:优惠价只在两门同时报的情况下生效。另:凡在我院就读过会计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老学员享受半价优惠(请报名时出示盖有本院公章的学员证或报名凭证)
开课时间
校区 | 上课地点 | 初级职称课时 | 开班时间 | 上课时段 | 上课时间 |
长宁区 | 金钟路658号 | 共计128课时 | 1:教材下发后立即开课2:5月11日开课 | 周六班 | 12:00-18:00 |
周二、四晚上班 | 18:30-21:00 |
考核发证
会计职称考试每年进行全国统一考试,2013年4月19日至4月28日在上海财政网上(.czj.sh.gov/)考试报名,考试合格可以取得由国家财政部和人事部颁发的全国统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初级职称(助理会计师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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