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业考试简介
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所以《会计法》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单科累计制,单科合格成绩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凡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以上三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者,均可取得中级资格。
会计职业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即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即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即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取得博士学位。
课程安排
课程名称 | 科目名称 | 课时 | 科目单价 | 优惠价 |
会计中级职称 | 中级会计实务 | 85课时 | 800元 | 1999元 |
中级经济法 | 85课时 | 700元 | ||
中级财务管理 | 85课时 | 700元 |
注:优惠价只在三门同时报的情况下生效.另:凡在我院就读过会计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老学员享受半价优惠(请报名时出示盖有本院公章的学员证或报名凭证)
开课时间
校区 | 上课地点 | 中级职称课时 | 开班时间 | 上课时段 | 上课时间 |
长宁区 | 金钟路658号 | 共计256课时 | 1:教材下发后立即上课2:5月26日上课 | 周日 | 8:30-16:30 |
周二晚上 | 18:30-21:30 |
考核发证
会计中级职称每年进行全国统一考试,2013年4月19日至4月28日在上海财政网上(.czj.sh.gov/)考试报名,考试合格可以取得由国家财政部和人事部颁发的全国统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中级职称(会计师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