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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从事会计工作或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户口不限)
二、培训内容:(1)会计基础知识、(2)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注:中专以上会计专业学生毕业后二年内可免考“会计基础知识”。
三、考试日期:由学校代为办理报考手续
四、证书:经考试,二门课同时合格者,颁发市财政局印制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凭此单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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