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机构同类课程
- 更多+
- 同类热点网络课程
- 暂无相关热门网络课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工程硕士是为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地矿、能源、水利、环境等工程领域的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政治思想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某一工程技术领域宽广的基础理论和坚实的专门知识,能独立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报考条件要求
1、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在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方面教学的现职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的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期为2010年5月31日。
3、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领域的考生,无工作年限限制。
资格审查
对考生是否符合工程硕士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我校在录取前进行。报考者本人填写《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与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方法
考生可到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或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1、 7月10日后,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将在网上公布各省级主管部门的报名网址,考生可上网查询,按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省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提交。
2、 现场报名时间为:每年7月28日前,考生携带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现场报名点报名,照相。报名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使用学位中心提供的“准考证编制系统”进行汇总并随机编排考场、考号,发放准考证。
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 联考);
2.专业综合考试及面试。
(二)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考生当年只可选择一个培养单位报考。
2010年全国联考将于2010年10月27—28日进行。
第二阶段为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及面试。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及面试,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资格参加本校专业综合考试及面试的考生“GCT”考试分数线。考试时间待定。
录取
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考我校考生应达到的“GCT”考试成绩标准,并对合乎标准的考生进行专业基础考试和综合面试。根据“GCT”成绩、专业基础成绩、工作业绩和面试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对于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的录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执行。
培养、管理及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培养费原则上参照当年国家制定的研究生培养教育经费额度收取。考生入学前必须就培养费等有关事宜由其所在单位或考生本人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签定委托培养协议书。
工程硕士录取后,学籍统一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管理。在学年限为2至5年,达到5年仍未毕业者,将取消其学籍。
工程硕士实行双导师制,即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进行联合指导,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工程硕士的课程学习将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按照考生来源的不同,分为不脱产或半脱产、脱产两种培养模式:(1)不脱产或半脱产学习: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人才合作培养协议,我校同意为该单位录取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单独组班授课,则此类考生可按照不脱产或半脱产方式学习。其在学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书籍费、医疗费等均由研究生所在单位负责。(2)脱产学习:除第一类考生外,其他所有录取考生均须以脱产方式进校集中学习一年课程。
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完成了课程学习,各科成绩全部合格通过后,可转入论文工作阶段。工程硕士一般应结合企业的实际问题在企业进行论文研究工作。工程硕士学位(工程设计)应结合企业生产中的研究课题进行,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或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设计)由本人独立完成,应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能够反映学生是否具有独立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论文完成后,可申请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组织的答辩。通过论文答辩,并经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详细情况请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我校工程硕士招生领域
目前在下列16个领域招收工程硕士:
1、地质工程 2、材料工程 3、计算机技术 4、水利工程
5、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6、环境工程 7、机械工程 8、测绘工程
9、化学工程 10、矿业工程 11、电子与通信工程 12、建筑与土木工程
13、工业工程 14、项目管理 15、安全工程 16、控制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