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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单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出国可公证)
主导单位: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主办单位:上海物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一、职业内涵:
市场营销是为了创造顾客,获取和维持顾客。市场营销需要从长远的观点来考虑如何有效地战胜竞争,立于不败之地;注重市场调研,收集并分析大量的信息,积极推行革新,在变化中进行决策。这就要求其决策者要有很强的能力,要有像企业家一样的洞察力、识别力和决断力。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我国企业界自办或协办的人才交流会约两千多场次,而每一次的人才交流会上,市场营销人员都是最受欢迎、最供不应求的人才。市场营销人员可以从事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市场开发、营销管理、推销服务和教学科研等工作,他们是各个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不可缺少的人才。
二、培训课程及鉴定项目:
1、课程安排:市场调查与分析、营销策略与营销活动管理、产品与价格管理、渠道管理、促销管理、销售管理、网络营销管理
2、鉴定项目:理论知识+实务操作+面试
3、通过条件:各项目成绩相互独立,全部及格则通过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有单项不合格者则只需补考此项即可,其它单项成绩两年内有效
三、报名条件及收费标准:
营销师(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3年以上营销专职工作经验
2、大专(高职)学历,并从事5年以上营销专职工作经验
3、大专(高职)学历,已取得营销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培训费3700元(包含考务费和教材资料费)
四、师资配备:特聘上海复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知名教授、企业营销专家联袂授课,聘请参与职业资格鉴定项目研究的专业人士开展应试辅导。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
2、交验证件:身份证、学历证、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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