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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目标
对从事珠宝首饰及工艺品销售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的基本的珠宝首饰营业接待、销售、商品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与技能,在专业讲师和实训专家的指导下,能独立从事珠宝首饰品营业和销售服务。
报考条件
1、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可申请报考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生或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考试时间:
正常情况下单月考试,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上课时间:
周一至周五晚上或者双休日其中一天白天上课。
课程设置
1、珠宝首饰品营业基础知识
2、珠宝首饰品常识
3、珠宝首饰品营业实务
成绩管理
初级、中级的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机考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
报名办法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2份及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6张。
证书颁发
成绩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前景
经过鉴定合格后,推荐就业。从事本行业一年之后年薪可达5万左右,两三年之后年薪可达9万左右。
收费标准
失业人员:
在职人员、自费人员:
初级:445元(培训费)+155元(鉴定费),合计600元(不含教材费)
中级:605元(培训费)+185元(鉴定费),合计790元(不含教材费)
初级:890元(含鉴定费,不含教材)
中级:1210元(含鉴定费,不含教材)
政府补贴:
1、上海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珠宝首饰营业员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费补贴;(考试合格后,初级补贴600元,中级补贴790元)
2、上海市户籍在职从业人员及来沪从业人员(参加上海地区社保且处于交纳状态人员)参加珠宝首饰营业员初级及以上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50%培训费补贴;(考试合格后,初级补贴445元,中级补贴605元)
3、自费人员不享受政府补贴。自费人员:除规定可享受补贴范围之外参加培训的人员(如没有缴纳上海地区社保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本年度已享受一次政府补贴培训的人员等)均为自费人员。
4、补贴对象每自然年可享受一次培训费补贴,对参加已获得相关证书的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5、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补贴培训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