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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课程班辅导常年开班
我院作为上海市指定的考试确认点及培训点,又是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训培部,拥有一支雄厚的教师队伍,它是以本院专业教师为骨干和主体。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多年房地产经纪人、物业管理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培训辅导的经历。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学院根据考试要求进行高质量、针对性的重点辅导,并配有大量仿真模拟试题进行练习,使考生熟练掌握知识点。通过实操训练,历年以来达到考生的高通过率。
其中2011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上海市四门课程通过人数为694人,其中我院为397人,参加我院考前培训的四门课程通过率为70.25%。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或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二、培训内容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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