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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培训与考试 招生简章 根据《进一步开展本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2003〕9号)文件精神,作为《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培训考试报名的网络单位,根据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的统一安排报名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行业的从业人员;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职业的人员。高校高年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科目与形式
三、培训安排
四、证书 u 学员参加全部课程培训并考试合格者,颁发上海市紧缺人才培训工程系列证书--―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书。 u 该证书有效期三年。持证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12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达到培训要求者,由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出具证明,原证书有效期延长三年。 u 为方便用人单位查验,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将通过网站、电话查询等方式,对外公布学员获得证书及参加培训的情况。 五、培训师资与教材 u 师资:由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资深经理、管理专家组成。 u 教材:启用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新编的“人事管理岗位培训系列教材”。 六、培训及考试费用: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统一制定收费标准。 u 新学员(参加全部课程培训和考试的学员)1050元:培训费700元、代办费350元(含报名费、教材、考务、证书)。凭学生证优惠100元。 u 验证学员(只参加《人事人才政策与管理实务》培训考试)500元:培训费300元、代办费200元(含报名费、教材、考务、验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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