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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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简 介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下沙、文一路、玉皇山、古荡湾等校区。占地面积近1400亩,校舍面积7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2.18亿元,图书馆藏书226.69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000人,其中本科生19447人,研究生1571人(含教育硕士);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多人。有正副教授及相应职称人员近800多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70余人,双聘院士4名,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别的教育,以及公办教育、民办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198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下设20个学院和2个基础教学部,并举办了国有民办独立学院——钱江学院。学校拥有49个本科专业,3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还拥有教育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培养教育领导学硕士项目。有3个国家特色专业,11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重点学科,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已与美国、英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菲律宾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30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与交流关系,拥有来华留学生招生与培养资格。此外,学校还承担了国家汉办汉语教师的部分外派任务,承办海外汉语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业务。 秉承近百年办学的优良传统,弘扬“忠诚、勤奋、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目前学校正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朝着建设一所省内乃至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目的是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高层次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 二、 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三、 报名办法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考试报名仍采取先网上报名,然后现场照相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请务必保管好《资格审查表》,在复试时需要提交)。 1、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填写报考信息,并请仔细检查,如果有误,及时修改,以保证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如果报名时提交信息不准确,在录取时会受影响。 时间:咨询老师。(务请打印一份“您已报名成功!”的网页) 网址: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 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时间:咨询老师(8:30~16:30,周六、日照常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现场报名点——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以及全国各省指定的报名点。 浙江省内现场报名点联系方式: 现场确认点 地址 地点 联系人 电话 日期 时间 宁波大学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 四、 招生考试 1、考试科目与大纲:考试科目为5门,英语(英语学科教学方向的考生考英语二)、教育学、心理学为全国联考,专业课、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专业课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 2、考试时间:咨询老师。 五、 招生学科领域及考试科目 我校教育硕士招生学科领域共有13个: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学科教学(音乐、数学、物理、生物、语文、历史、思想政治、美术、英语、体育、化学)等13个学科领域。 1、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一览表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20100,杭州师范大学代码:10346) 学院名称 招生学科领域 初 试 科 目 复试科目
学院名称 招生学科领域 初 试 科 目 复试科目
注:* 含中小学学校管理、各级教育行政管理等方向 2、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一览表
招生学科领域 自命题科目名称 参 考 书 目
招生学科领域 自命题科目名称 参 考 书 目
1、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参考书我校教育硕士管理办有售,联系方式请见下文; 2、我校自命题科目的参考书请考生根据参考书目规定的版本自行到各地书店购买。 六、招生名额及录取 1、招生名额: 我校教育硕士招生名额为160人(具体招生名额以文件规定为准)。 2、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务请保存好,考生须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资格审查时连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交我校研究生处审查。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录取办法: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经过复试、资格审查等环节,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我校在国家指导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录取调剂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七、 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录取为我校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根据教育硕士各学科方向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两段式培养,并根据在职人员工作特点,安排半脱产(寒暑假集中课程学习)的课程学习方式,完成课程学习后,采取在职兼读方式完成论文撰写,学习年限三年,完成全部课程学分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审核同意后,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习费用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部学费为15000元(不包括书费、资料费及住宿费等),要求入学时一次****清,其中含:课程学习费用8000元,论文费用7000元。浙江省内学校和杭州市属学校教师的学费分担政策以浙江省教育厅和杭州市教育局文件为准。 九、 注意事项 1、考前辅导: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通知; 2、初试联考科目参考书购买: 全国联考科目的大纲及参考书需要者请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现有书籍:(1)《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由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3)报考英语学科教学专业方向的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考试大纲(英语二)》;(4)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备考教程(上)。另外我校还提供近几年入学联考科目考试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