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是一项国家级考试,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政策、标准和对各地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负责本地区导游人员的考试工作。考试合格者获取《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人员资格证》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范围内使用。
一、考试科目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口试)两部分组成,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分为中文类、英语类、日语类及其他语种类。 中文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法律知识与道德修养、导游服务规范与技能。英语类和日语类考生笔试科目除了中文类考试科目外还需参加所报考的外语笔试。 加试类考生无需报考中文类科目;所有参考教材可在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购买。
二、时间安排 上海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一般在3月份由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当年考试实施意见,按规定在6月和8月各报名一次,在11月实施考试,考试成绩一次有效。具体时间安排见当年实施意见。
三、培训指南 为帮助考生复习,顺利应对考试,在坚持考培分离、培训自愿的原则下,组织有资深培训经验的专家老师针对不同类型的学员开办不同类的培训班,供学员选择,为学员服务。
五、培训报名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六、报名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 交通:19、23、24、36、54、76、112、113、506、765、950、地铁7号线昌平路站等。
七、培训班种类和分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