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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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 学校在“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学科点覆盖了除军事学以外的11个门类。现有16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0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62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是法律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翻译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5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2个、二级重点学科9个,并在18个一级学科设立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2007—2009年教育部全国高校一级学科评估中,我校13个一级学科位列前十名,其中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位居第一,地理学、系统科学位居第二,历史学位居第三。学校现有8个国家文、理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有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还有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现有研究生导师1502名,其中博士生导师761名。导师中有两院院士19名,长江学者20名,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6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5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1名,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92名,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获得者15名,还有蜚声中外的资深教授。 一、招生宗旨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旨在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应用型、高素质的创新人才。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得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还要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在职兼读的方式进行,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学标准、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编写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掌握。 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我校对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录取后将利用2010年、2011年两个暑期集中授课。 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可以在职研修、撰写学位论文。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1、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招生。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7月上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按照当地要求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290元;并在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7月中旬),由本人持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样表)、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自己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到指定现场照相,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6月25日前在其网上公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报名、考试。 3、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报名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和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考生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需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需向报考学校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1)经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的资格审查表;(2)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3)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30元;(4)各类获奖证书(限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及重要教学科研成果证明书的复印件。 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9月3日至11月13日(双休日除外)。不交齐材料者不予录取。 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 邮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者须把上述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若单邮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请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的学科领域。 考生邮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后,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查询是否收到等有关信息。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是全国联考;复试时间约在明年元月份,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届时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初试考试科目:英语(论坛)(不考听力)、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基础课。前三门为全国统一命题;第四门由我校自行命题。 初试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对初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我校还将进行复试。若考生教学成果突出,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重大奖励,我校将在划定复试分数线时予以适当照顾。复试一般采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教学基本功。复试满分为150分。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我校自定招生人数,招生的学科领域有11个(见附录),计划录取400人。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也可与首都师范大学联系,进行调剂录取。 考生被我校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7月入学。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我校教育硕士学费总额1.9万元,其中课程学习阶段学费为1.1万元(不包括住宿费、书籍资料费等),撰写论文阶段学费为8千元。 六、联考科目复习教材 教育硕士全国联考科目使用的复习教材是:《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和报考学科教学(英语)考生用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