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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非全日制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培养类别和招生人数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不涉及研究生学历。招生人数不限。
三、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四、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考试科目分为全国工程硕士生入学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以及由我校自行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网上报名。
全国联考网上报名时间在7月上旬。具体时间请于6月底查阅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中心”)网上通知,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所有在上海市参加全国联考的报考者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所有考生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发现有误,及时修改。网上报名后,考生须牢记网报编号。
我校工程硕士专业课报名分为网上填写专业课考试科目及交纳专业课报名费,两者缺一不可。
1)、网上填写专业课考试科目
已完成全国联考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考生填写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确定专业课考试科目。
2)、交纳专业课报名费
交纳专业课报名费的时间及地点于9月初网上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一般在7月中旬。请于6月底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或“中心”网上通知。考生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各省市指定地点报名拍照并交纳全国联考报名费。,所有在上海市参加全国联考的报考者,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请查阅“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考试科目分为全国工程硕士生入学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以及由我校自行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网上报名。
全国联考网上报名时间在7月上旬。具体时间请于6月底查阅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中心”)网上通知,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所有在上海市参加全国联考的报考者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所有考生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发现有误,及时修改。网上报名后,考生须牢记网报编号。
我校工程硕士专业课报名分为网上填写专业课考试科目及交纳专业课报名费,两者缺一不可。
1)、网上填写专业课考试科目
已完成全国联考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考生填写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确定专业课考试科目。
2)、交纳专业课报名费
交纳专业课报名费的时间及地点于9月初网上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一般在7月中旬。请于6月底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或“中心”网上通知。考生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各省市指定地点报名拍照并交纳全国联考报名费。,所有在上海市参加全国联考的报考者,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请查阅“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五、考试科目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入学考试科目共三门。分别为: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2、业务课笔试。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各领域招生目录。
3、专业综合(口试)
六、考试时间:
1、工程硕士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由全国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星期六)、10月31日(星期日)。地点:由各省市指定。
2、我校自行组织的业务课笔试和专业综合(口试)考试时间为11月6日。上午业务课笔试,下午专业综合。
七、录取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录取名单报全国工程硕士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录取无学士学位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八、学习年限
工程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九、经费
工程硕士生全部委托培养,具体标准另行公布。
十、其他
资格审查在工程硕士录取前(通常为12月初,时间另定)进行,对于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精神,工程硕士入学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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