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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营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认证
招生简章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0年6月印发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强调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必要性,明确提出“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一支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同时要求“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提高战略管理和跨文化经营管理能力”。企业经营者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已经成为“建设人才强国”战略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千秋邈矣独留我,百战归来再读书” —— 曾国藩
项目背景
2001年,国家人事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劳动部首次在以经营管理为主的岗位上设置了经营师这一业务技术职务,并在全国商业系统开展了经营师职务聘任制试点工作,针对高级管理者进行了经营师任职资格评聘。获得经营师任职资格者,可享受同等任职资格的待遇,包括加薪、晋职、福利分配及退休补助等各个方面。自2005年起,中国经营师任职资格工作在北京、上海、河北等省市全面启动,经营师任职资格不仅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同时还得到了国家及各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资格认证介绍
自2008年起,中国经营师考评认证工作归口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并编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里,经营师职业资格在我国具有国家标准,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立项的专业资格证书,经国家十四个部委专家论证会的论证并获通过。
高级经营师资格认证通过科学系统的培训和规范的评审认证,提高经营管理者的业务素养和经营实践能力,培养现代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营师是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在以经营为主的岗位上设置的业务技术职务;他们在经营管理岗位上具备组织、策划、运作的经营能力,能运用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等相关理论学科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难题,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
教学大纲
教材一:企业管理与实务 教材二:企业文化 教材三:职业经理人;
教材四:国际化经营 教材五:高级经营师(综合)
培养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销售总监、市场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和投资总监等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获得资格
考试评审合格者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经营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一级);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官网验证,90多个国家认可。
享受权益
Ø 持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证书者(以下简称国家一级)等同于高级工程师,作为优秀高技能人才证明,可以参加政府举办的高新人才评定,享受政府补助津贴。
Ø 国家一级在国企和民营企业中享受高工工资补助。补助标准200-1500元之间不等。
Ø 持有国家一级/高级技师证书者退休后每月享受国家高级人才津贴200-600元,具体金额详见各省市《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政策文件。
Ø 是企业作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高级人才条件的必备证书,同时企业可申请免稅。
Ø 提升企业资质的重要证件,同时证书载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
申报条件
高级经营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大专学历,工作12年以上,其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8年以上;
2、大学本科,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
3、硕士(或同等学历),工作6年以上,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4年以上;
4、取得中级经营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4年以上。
学习费用
高级经营师学习费用:19800元。其中培训费12000元,代办费7800元(包含初审费、鉴定费和考试费等)。
联络方式
报名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物资楼208室




